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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地悠悠,过客匆匆。
潮起又潮落。
聚散终有时。
赢病己的一首红日终于再次唱完,那歌声那旋律以及那歌词,确是可能影响许多人的一生,伴随终老。
经典的歌曲,最大的魅力就在于此。
不过毕竟赢病己始终不是一名歌星,一名舞台表演者,即便哪怕是,人也总要散场的。大家也都能够理解,虽然很多人为歌不舍,为赢病己无以伦比的表演不舍,不过人家已经说了来一首,就一首,总不能再勉强人家,这样反倒不美。
在人们火辣辣的炯炯目光中,赢病己留一半清醒,留一半醉,潇洒的挥挥手跳下舞台。
刚踏步没走两步,人群中不知道哪位仁兄用尽力气的喊话道:“靓仔,你叫什么名字!”
是啊!我们还都不知道他的名字呢!怎么可以就这么任由让他离开,那简直太对不起他的表演以及带来的感动与激情了。
一语惊起千层浪,众人闻声跟著喊问道:“对啊,靓仔你还没有告诉我们的名字呢?以后想听你的歌都找不到了啊!”
“人生赢家,赢病己!”赢病己没有回头,径直往自己的位子上走去,嘴里大声的回应道。
赢病己?赢病己?好奇怪的名字啊!
等等!赢病己?怎么那么耳熟呢!
终于,不约而同的响起一片惊讶声,惊喜声,呼道:“我想起来了!是他,搜神记的作者,那个写小说的赢病己,他就是这个名字!”
“我也想起来了,听报纸上说那作者才十*岁,刚开始我还嗤之以鼻,根本不信呢。原来他真那么年轻啊!真是个强劲的后生仔啊!一代新人换旧人,我都感觉自己老咯!”
“没得错!他的搜神记我也看过,确实不错,截止到目前为止我基本上都看完了,还在追书呢。”一个邋遢大叔道。紧跟着一个青年也道:“我也是,我的时间除了假期一般都不多,最近却是上班有空就读,下班回去也读,真是折磨人啊,字数还是太少了。”闻言,一人还嘴道:“你就知足吧你,人家一章几万字,比金庸和古龙连载时强多了,估计明年中旬就完结咯,到时候看完就完了。”
一声极低的咳嗽声后,有人八卦道:“他的书有那么好看嘛?改明儿我也看看,不过他这两首歌,真是绝了,好听的不得了,我现在还浑身带劲呢!在香港,台湾也是数一数二的吧?”
又一个啧啧称赞的人道:
“书好看,功夫也打得好看,那个歌更精彩!粤语歌他可谓开创了先河了。”
偏有人不信邪的道:
“嘿、嘿、嘿,瞧你们说的似模似样的,不过他真是那个大作家嘛?”
有人提出了疑问,毕竟赢病己太年轻,而且一个小说家和一个歌唱家,风马不相及吧。
更多人却是认为,像这么特别个性的名字与姓氏,恐怕在香港也仅仅只有他一个了吧。
不过总而言之,言而总之,赢病己这个名字注定要火火火,火起来了。却不知道有没有人录下刚才唱的歌?要是流传出去,今晚的盛世,一定会成为香江的一时佳话。
.......
在这些人大书特书,热烈讨论的时候,赢病己非常大气的走向钟伟明一桌,由因这里有适中的盆栽阻挡,昂头看高出一大截的舞台能看得清楚,坐下来与众人一个水平线上,大家也就望不太清楚里面的内容了。不过左右两边的过道上,还是空出了很多位置,两边的人有心看还是能看的到的。
好在这里的人素质普遍很高,所以也没有在这个时候闯过来打扰。
赢病己才到了他们一桌,便受到了钟伟明他们盛情的迎接。一桌子人全部站起来,走出位子,纷纷聚拢在赢病己身边,将他团团包住个结实。
望著站在眼前,确实存在又有些不真实的男人,钟伟明激动万分,不过仍吐露清晰的道:“亲娘咧,病己,你唱的也太好了,听完两首歌,我比喝了酒还带劲,全身四肢百骸,热血沸腾啊!拳也是打的虎虎生风,够力道而且好看,你小子当真文武双全!。”。
赢病己逆着灯光,俊容半掩在阴影下,站姿一如既往地端挺,他七分英气勃勃中夹杂着三分淡然。
几乎在同一时刻,何燕燕脸上掩饰不住地兴奋表情与语气腔调,急切地道:“病己,哦不!现在应该改成歌神了!你歌唱的真好,而且刚才实在有够太帅了,就好像有一道道光环围绕在你身上,酷毙了!我整个心都醉了。”
她,神采飞扬,口沫横飞地描述着,她这话说的几分真几分假谁也听不出来,不过应该确实对赢病己非常崇迷。
清了清嗓子,右手边上,李若彤这妮子迟迟疑疑的道:
“病己哥,我、我、……”
瞧她说的半句话没说完,这种感觉最是磨人,我什么我阿?若彤你究竟想说啥,快憋死个人了。众人心中想。
顿了顿,李若彤转动无辜的眼睛,以柔弱无比的声音吐出一句话道:“我晚上回去还要听!——你一个人唱给我听,好不好……”
众人栽倒……
张剑云:“服了,服了,病己,我对你真的五体投地,彻底服了。你简直就是个变·态,以后你就是我的偶像了!”
众人被他最后一句话说的好不别扭,真是狗嘴吐不出象牙,赢病己却呵呵道:“我喜欢这个词,不拘于常态,打破常规,走“歪”道,方是我赢病己!”
打破条条框框,思想才能飞翔,这是赢病己的信念之一。
赢病己自信于人前说出这句话。
众人都无法可说,想起舞台上赢病己前所未有的创举,钟伟明他们却是眼睛大亮,想常人之不想,为常人之不为,改变思路,就会峰回路转,好个赢病已,怪不得他能够与众不同!
何雀雀一句话也没说,直接用行动表示,站在赢病己右手边,突然猛地伸过半个身子,玉手勾住他的颈脖,足尖踮起,不由分说地吻住他的脸。“嗯啊~”
“呀!”
“哇!”
“我去了喂!”
一个甜甜的香吻重重地印在赢病己的右脸颊上,大家都惊讶于何雀雀的偷袭与胆大。这丫头在大家的异样眼光中一点也不羞涩,张开眼定定看着赢病己,明眸似弦月,她微微一笑,心韵怦然如击鼓,已经笑出了声:“你是最棒的!”
说完她又吃吃地笑了,半眯着眸,眼里都氤氲着雾气,粉嫩的脸蛋轻染着红晕,一瓣一瓣似日头下初开的芙蓉。边上离得最近的李若彤这妮子有点吃味和后悔,后悔自己的胆子没有这狐媚子那么大!
赢病己至始至终带着温和的微笑,脸上没有表现出任何神采。
一人接一句话,一直比较沉默的赢仙凤也不甘寂寞的说道:
“病己,你是我最骄傲的细佬!姐以你为荣!”赢仙凤颤颤地扬起羽睫,一双如水银般清冽的眸中满是骄傲与喜悦,唇角的一缕笑意丝毫不减。
赢病己温柔地笑着,点了点头,那感觉淡淡的,却很温暖,“我会是你永远的骄傲!”
赢病己的话语虽轻,每个人却都感受到语气里无比无穷的自信,自信人生二百年,最优秀的人是他自己。
不过,虽然自信是一种好事,男人就该有这种气概:天机的反射,抱负的流露。但在人前还是不要一直表露出这种形态,不然人家会误以为你太过骄傲自满,谦逊也是有其好处的。
赢病己的眸子瞬间变得幽黑,令人全然看不出他心里头的想法。他转眼便对钟、张、郑、何、一行人温纯地说道:“大家也别吹捧我了,你们这样,我以后出门都找不到北了好嘛。”